招标编号:ZSJY 2017—046#
海缆警示标志维保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受浙江舟山启明电力集团公司海缆工程公司委托,欢迎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包含钢构件电池及所有附件)
序号 工程名称 货物名称 数量(套)
1 海缆警示标志维保工程 LED冷光源红绿互闪三角警示牌 10
2 LED冷光源箭头型红绿互闪水线警示牌 5
3 LED冷光源“禁止抛锚”红色警示字 4
4 LED冷光源“水线” 红色警示字 2
5 LED警示牌快速启动控制器(岱山侧、大、小长涂侧、东极侧加装) 12
6 三角标钢管桁架 2
7 水线标钢管桁架 1
8 无线模块 3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LED冷光源产品生产和经营能力的制造商,注册资本300万(含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以代理商身份参加投标的,必须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300万(含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并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及制造商授权委托;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的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技术、管理、经验、信誉、资金、装备等方面的要求,在近三年的投标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发生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
5、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原件)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1、标书发售日期: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7年6月 19日17:00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