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锡林郭勒电业局物资供应公司委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锡林郭勒电业局2017年电力设施保护及安全材料维护设备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公告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项目概述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锡林郭勒电业局2017年电力设施保护及安全材料维护设备材料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FZ2017-XDWZ-CG-GK006
3)批准文件编号:锡电安监【2017】25号
4)投资金额:约2013500元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6)交货时间:甲方指定时间
7)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分包情况:
序号 设备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控制总价(元) 分包
方案
1 2017年电力设施保护费及安全材料维护费项目防撞墩(苏尼特左旗、乌拉盖、西乌、白旗、黄旗、阿旗) 详见附件 项 1 416080 第一包
2 2017年电力设施保护费及安全材料维护费项目安全工器具柜(苏尼特左旗、乌拉盖、西乌、黄旗、变电管理处、阿旗) 项 1 413000 第二包
3 2017年电力设施保护费及安全材料维护费项目安全围栏(苏尼特右旗、乌拉盖、西乌、阿旗) 项 1 334300 第三包
4 2017年电力设施保护费及安全材料维护费项目安全围栏(黄旗、白旗、苏尼特左旗) 项 1 307450 第四包
5 2017年电力设施保护费及安全材料维护费项目安全围栏(变电管理处) 项 1 308250 第五包
6 2017年电力设施保护费及安全材料维护费项目接地线等(苏尼特左旗、乌拉盖、黄旗、变电管理处) 项 1 234420 第六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内容。
2.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的能力。
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 供应商可以为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所投设备材料应为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确注明的类别,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所投货物生产、制造、加工等文字描述,制造商具有该货物的生产许可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代理商必须要有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必须提供原件审验)。
5. 具有国家授权部门出具的同类型型式试验报告、产品检验报告等(第二包至第六包的供应商需满足此条件);
6. 按照《关于2017年内蒙古电力安全工器具入网年审的通知》的要求,投标人须在《2017年内蒙古电力安全工器具入网年审厂家名单》之内,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代理通过《2017年内蒙古电力安全工器具入网年审厂家名单》的厂家的货物(第二包至第六包的供应商需满足此条件)。
7. 投标企业需提供在注册地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 供应商近年(2013年-至今)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评审时评标小组将查询内蒙古电力物资〔2016〕22号《关于暂停不良行为供应商投标资格的通知》。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投标的单位均可参加。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请于2017年06月14日至2017年06月20日(节假日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