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石化公司2017年下半年热电厂用重质碳酸钙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QSG-WZ-GKZB2017-06-002
一、招标条件
本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在线购买。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受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分公司物资供应中心(简称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总价最高限价为 1600000元。
本次招标是大庆石化公司热电厂招标,涉及1个品种,主要用于热电厂循环流化床脱硫炉内脱硫使用。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热电厂。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生产使用情况说明:热电厂循环流化床使用重质碳酸钙作为炉内脱硫剂,正常生产使用为600~800吨/月(详见附件《大庆石化公司热电厂循环流化床使用的重质碳酸钙招标采购技术要求》)。卖方的卸车能力须达到6小时内不少于30吨。
供货需求说明:每周到货约200吨,具体交货时间按照买方通知(提前两天)。中标后首次供货5日内必须达到质量和卸车要求(详见附件《大庆石化公司热电厂循环流化床使用的重质碳酸钙招标采购技术要求》)。
结算数量计算方式:按买方实际接收的过衡数量为准(吨)。
付款结算:货到验收合格后,办理出入库手续,凭卖方发票挂账后付款。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需双方签订代储协议。
交货期:合同生效10日后开始供货,具体到货时间以热电厂通知为准。
售后服务:24小时(含)内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
2.2 招标范围:招标物资明细见下表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重质碳酸钙 ≥92% 吨 4000
2.3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大庆石化公司热电厂循环流化床使用的重质碳酸钙招标采购技术要求》。
中标单位凭中标通知书和履约保证金存款证明到物资供应中心签订合同。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生产制造商提供:
3.1.1 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含化工/建材/饲料);
3.1.2 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能开17%增值税发票);
3.1.3 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只提供3.1.1)
3.1.4 银行开户行许可证;
3.2 代理商提供:
3.2.1 营业执照;
3.2.2 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能开17%增值税发票);
3.2.3 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只提供3.2.1);
3.2.4 银行开户行许可证;
3.2.5 所代理生产企业的代理授权书(在有效期内);
3.2.6 所代理生产企业的资质[ 第3.1条中的3.1.1至3.1.4];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业绩要求:
3.4.1 用户评价报告:提供投标产品的2011年度(含)至今的用户评价报告,附用户清单、联系方式,用户评价报告至少含有:使用装置/场所、产品名称、产品技术指标、结论(使用单位盖章);
3.4.2 合同复印件:提供2013年度(含)至今的投标产品合同复印件一份。
3.4.3 上述二种业绩提供其一即可。
3.5 无不良记录(2016年度(含)至今无中石油集团公司或大庆石化公司不良记录通报);
3.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 2017-06-14 08:00:00至 2017-06-20 23:59:59 (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