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清远供电局2017年新建配网工程监理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以清供电计划〔2017〕1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清远市
2.2建设规模:清远供电局2017年新建配网工程监理,计划投资总金额为23649.64万元。分为2个标段,第一标段包括清城局、清新局、佛冈局新建配网工程项目,第二标段包括英德局、阳山局、连州局、连南局、连山局新建配网工程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 10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7 年 8 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7 年 11月 8 日(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4招标范围:施工准备(含三通一平)、施工、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电子化移交的全过程监理。按照建设单位要求使用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 2 个标段。项目名称分别为:1、清远供电局2017年新建配网工程监理(第一标段),2、清远供电局2017年新建配网工程监理(第二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4财务要求:无要求。
3.5业绩要求:无要求。
3.6信誉要求:无要求。
3.6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已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
3.7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 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IC卡,且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3.10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南方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6 月 14 日至 2017 年 6 月 20 日,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