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2017年基站直流远供铝芯电缆采购项目(采购代理编号:G434-TTXZ-BX-1707987)进行公开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的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委托对该项目进行比选,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以下简称应答人)参加比选。
1. 项目概况
1.1比选内容: 本项目采购一批宿州区域基站直流远供设备的铝芯电缆;
1.2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2017年基站直流远供铝芯电缆采购项目;
1.3采购代理编号:G434-TTXZ-BX-1707987。
1.4 建设地点:安徽省宿州市
1.5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技术要求:预计采购电缆数量约90KM,采购预算约为90万元(含税),具体数量及预算金额以实际建设为准。
采购型号、规格如下:
型号 规格 绝缘 钢带 外护套厚度 电缆近似外径 电缆近似
厚度 厚度 重量
mm2 mm mm mm mm kg/km
VLV22(铝芯 聚氯乙烯绝缘 钢带铠装 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 VLV22-2*16 1 0.2 1.8 21.9 571.3
VLV22-2*25 1.2 0.2 1.8 24.6 717.7
1.6供货周期、地点:接采购订单后15个日历日内将订单中全部货物送至买方指定地点。
1.7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2、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2.1、本项目要求应答人注册资本应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2、应答人须具备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已签署的电缆供货的相关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合同累计金额不得少于20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盖章页、甲方联系人等内容。所提供合同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若为框架合同,则须提供对应的结算合同或结算订单,未同时提供的视为无效合同。原件备查);
2.3、本项目要求应答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货物类增值税专用发票:
2.4、本项目要求应答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开办资金、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5、应答人须提供CMA(计量认证)或CNAS(实验室认证)等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本项目应答产品的合格有效的检测报告;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中选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8、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代理商应答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或其指定唯一代理商的应答(若制造商和其指定唯一代理商同时参与应答,只接受制造商的应答);如应答人为代理商,须提交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不允许同一制造商同时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参与应答;
2.9、本项目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应答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应答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应答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应答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的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母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本项目比选中同时参加。
2.10、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 获取比选文件
3.1文件售卖时间为2017年6月13日8时30分至2017年6月1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