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内容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 台山市海宴镇澳村、肖美、洞安、海通、和阁、升平村委会村村通自来水工程 施工已由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台发改[2017]27号)文件核准公开招标,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为台山市海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台山市海宴镇。 2.2建设概况:本工程范围涉及海宴镇澳村、肖美、洞安、海通、和阁、升平村委会19条自然村,工程实施后能让4691人饮上安全的自来水;本工程供水规模为370m3/d,工程等级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新建De200mmPE管106m、De160mmPE管7283m、De110mmPE管2430m、De90mmPE管1959m、De75mmPE管1749m、De63mmPE管2142m、De50mmPE管812m。 2.3工程总投资额:总投资为330.5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79.15万元,勘测设计费14.63万元,工程监理费8.29万元,其他费用28.45万元。 2.4计划工期: 180 个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及工程招标控制价。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 2.7 其他:完工后中标单位需协商当地供水企业解决管网接水问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主项资质等级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的规定,2016年7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故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取得具备上述资质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业绩要求:近3年(2014年3月1日至今)至少承接并完成壹项单项合同价不低于200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必须在广东省水利厅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上能查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已通过终审公示(以广东省水利厅网站的广东省水利厅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中有效通过终审公示内容为准)。 3.3 投标人已在江门市水利水电协会办理水利企业诚信管理登记,取得《江门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手册》。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资格后审合格的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6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 3.7 凡由广东省水利厅在厅网站或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8 近三年内(是指2014年3月1日至检察机关出具结果告知函之日),投标人在全国行贿犯罪记录档案库中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向台山市人民检察机关申请,并由检察机关出具书面结果告知函。[注:投标人应向台山市检察机关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授权委托人办理则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办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亲临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14 日至 2017 年 6 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2 时 30 分至 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