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廉江食品检测中心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
各报名投标人:
现将2017年05月31日至2017年06月08日发售的《湛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廉江食品检测中心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第八页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澄清修正如下:
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分别为装修改造工程67398.80元,实验室台柜工程27765.95元,洁净空调系统工程6046.11元,普通空调系统工程14279.90元,给排水及消防系统工程6490.07元,实验室纯水管道系统工程319.49元,实验室气体管道系统工程1597.51元,实验室通风及废气处理系统工程24865.96元,实验室照明配电工程16356.20元,实验室冷库系统部分工程213.60元(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按招标控制价中给出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金额报价,不得改变金额,否则作废标处理)。
本澄清说明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有不一致之处,以此澄清说明为准。
招标 2017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