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郑州航空港园博园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电瓶车(工作用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电瓶车(工作用车)项目
2、招标编号:HNDM20170615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投资金额:约150万元
5、招标范围:采购工作用车20辆,其中,园区管理7辆(4座工作车5辆,8座工作车2辆),安保8辆(4个门各一辆、巡逻3辆、消防1辆),游客服务用车1辆(医疗1辆),电动垃圾车2辆,电动清扫车2辆。包括电瓶车的购买、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培训、维保及其他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7、交 货 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8、质 保 期:自车辆验收合格使用之日起整车质保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的要求执行
9、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经营范围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投标人须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项目要求,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4、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5、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13日至2017年06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