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MEETC-177XI313KK102
开标时间:2017-07-05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华南销售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项目名称:2017年华南销售分公司沥青产品水路运输服务
中燃油招标编号:ZRY2017-FW-11
中机电招标编号:CMEETC-177XI313KK102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华南销售分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背景概况
按照公司建立“产品统一配送”体制要求,对华南销售分公司销售的高富、温州、江苏、大连厂的沥青产品通过有加温设施的油轮水路运输至用户指定港口码头卸货。全年计划运输15.5万吨。
2、招标范围:
华南销售分公司销售的沥青产品通过有加温设施的油轮水路运输至指定的港口码头卸货。全年计划运输15.5万吨,以实际数量为准。
3、服务内容:
1)负责将华南销售分公司销售的沥青产品通过有加温设施的油轮水路运输到指定的港口卸货。
2)负责沥青产品运输过程中的恒温加热,保证卸船温度不低于130℃。
3)负责沥青产品装卸前后的数量计量交接与验收,取样封存,并签收单据。
4)办理运输过程中的船舶航行签证与保险。
4、服务标准
必须确保单船次船舶吨位达到招标人要求,运输途中保持承运货物安全完好无损。未按运输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的,运输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费用(附:损失费用等以招标人及收货方提供相关文件等参考依据测算。)
5、计费依据
按实际发生配送量由托运方以“吨/元”(含运输费、港口建设费、码头费、装卸费、11%税费)支付承运方运输费。
6、划分标段、航线及计划配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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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航线 |
年计划配送量 (万吨) |
船舶吨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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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一 |
大连-南京 |
2 |
5000吨以下海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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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二 |
江阴-南昌 |
1 |
2000吨以下江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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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三 |
温州-九江 |
1 |
5000吨以下海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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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四 |
高富-广西 |
2 |
5000吨以下海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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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五 |
高富-海南 |
3 |
5000吨以下海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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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六 |
高富-广东 |
2.5 |
1000吨以下海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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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七 |
广西-海南 |
1 |
5000吨以下海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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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八 |
广西-广东 |
3 |
5000吨以下海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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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5.5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8、调价机制:
以国家发改委2017年1月12日公布的专项柴油价格为基准,遇上调(或下调)超过20%,对应在中标运价基础上上调(或下调)3.6%。
服务期内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日根据上季度国家发改委最后一次公布的专项柴油价格确定下季度的航线运价。
注: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标段一至标段八)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有本项目合同履约能力的运输企业;且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市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运输资质;
(3)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至少具有沿海船舶总沥青运输能力不低于0.5万吨(以投标人所拥有船舶载重吨位加和为考核标准);
(4)具有两条或者两条以上的自有油轮;
(5)要求装载船舶登记年限不超过20年,为双底双壳船,船配有良好的导热油加温设施,保证到达卸货港时的沥青温度不低于130℃,具备全套江河或海上承运船舶的有效资质;
(6)投标人近3年以来企业资信良好,未发生船舶运输类似诉讼案件和仲裁情况;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6月13日---2017年6月19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 13:00-16:3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