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湖南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西洞庭湖湿地宣教中心建设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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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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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名称 : 西洞庭湖湿地宣教中心建设项目采购项目
?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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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编号: 汉财采计[2017]000161
?委托编号: CDZT(2017)HSCG-13
?4、采购项目标的、名称及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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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预算价格
1 西洞庭湖湿地宣教中心建设项目 872,632.2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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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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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1 西洞庭湖湿地宣教中心建设项目 详见谈判文件 详见谈判文件 工期: 60 天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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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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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条件。
?特定资格条件:
第1包 西洞庭湖湿地宣教中心建设项目:1供应商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2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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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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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供应商在提交资质证明材料时要求同时提供原件供谈判小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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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年06月1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