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明月小区建设工程——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7-06-14
1. 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垫江县明月小区建设工程——绿化工程
2.2 建设地点:垫江县桂西大道三期东侧、新华路西两侧
2.3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118000平方米的所有绿化工程,总投资约400万元 。
2.4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招标人发出的本项目 施工图及图说范围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以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补遗、答疑资料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其他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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