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方正高速公路管理处2017-2018年度职工通勤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1775013
开标时间:2017-07-06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黑龙江省方正高速公路管理处
资金来源: 其他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方正高速公路管理处2017-2018年度职工通勤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为黑龙江省方正高速公路管理处2017-2018年度职工通勤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黑龙江省方正高速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方正高速公路管理处2017-2018年度职工通勤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GXTC-1775013
2.3投资额:年预算约330万元
2.4招标内容:职工通勤车租赁服务。
第一包:哈尔滨市市区经停哈东站、宾西站、金家工区和信息中心,4个单位职工上下班通勤服务,需要51座位以上(含51座)的通勤客车4台;哈尔滨市区至养护中心、哈尔滨市区至管理处处机关,2条线路2个单位职工上下班通勤服务,需要19座以上中巴通勤车4台;哈市市内至常安站、摆渡站,1条线路2个单位职工上下班通勤服务,需要51座位以上(含51座)的通勤客车1台;宾县宾州镇内至宾州站和宾州工区、宾县宾州镇内至常安站、摆渡站,2条线路4个单位职工上下班通勤服务,需要51座位以上(含51座)的通勤客车1台,22座以上中巴通勤车1台(通勤起止地点,单次往返里程,通勤次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包:方正县方正镇内至方通站、会发站;方正县方正镇内至方正站、方正工区;方正县方正镇内至高楞站、高楞工区;高楞镇至高楞站,4条线路6个单位职工上下班通勤服务,需要22座位以上(含22座)中巴的通勤车3台,8座以上(含8座)小型客车1台(通勤起止地点,单次往返里程,通勤次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包:依兰县依兰镇内至达连河站;依兰县依兰镇内至依兰工区和依兰站;依兰县依兰镇内至宏克力站,3条线路4个单位职工上下班通勤服务,需要22座位以上(含22座)中巴的通勤车4台(通勤起止地点,单次往返里程,通勤次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包:佳木斯市市区至佳西站和工区,2个单位职工上下班通勤服务,需要51座位以上(含51座)的通勤客车1台,33座位以上(含33座)的通勤客车1台(通勤起止地点,单次往返里程,通勤次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服务期:2017年07月10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2.6服务地点:哈同高速公路哈尔滨至佳木斯西段328.911公里沿线内。
2.7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服务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具有县际以上交通运输客运许可资质;
3.3投标人除缴纳车辆交强险外,还应当缴纳司乘人员责任险保额每个座位不能低于40万元(提供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单);
3.4投标人所提供的车辆必须保证车况良好,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须提供在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如房屋租赁协议及办公场所照片等);
3.6拟投第一包的投标人自有车辆须达到20台以上,须提供投标企业购买车辆发票及所有自有车辆车辆登记证书等相应证明材料,具备省级交通运输厅颁发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道路旅客运输二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拟投第二、三、四包的投标人自有车辆须达到5台以上,须提供投标企业购买车辆发票及所有自有车辆车辆登记证书等相应证明材料,省级交通运输厅颁发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道路旅客运输三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8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只能针对以上一个包进行投标登记工作,以登记时间为准。
4.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14日至2017年06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0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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