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年中国联通辽宁移动网工程基站直流远程供电铝缆项目公开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2017-06-13-NB28102017000136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公开采购条件
本公开采购项目为2017-2018年中国联通辽宁移动网工程基站直流远程供电铝缆公开采购项目,已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为采购人自筹,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项目已具备公开采购条件,有意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参与本项目。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公开采购项目:2017-2018年中国联通辽宁移动网工程基站直流远程供电铝缆公开采购项目
2.2供货地点:辽宁省14个地市
2.3项目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9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2.4到货期: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14个日历日。
2.5采购范围: 2017-2018年中国联通辽宁移动网工程基站直流远程供电铝缆185000米,具体规格型号如下:
铝芯阻燃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缆(600V/1000V):ZR-YJLV 2×10、ZR-YJLV 2×16、ZR-YJLV 2×25;
铝芯阻燃交联聚乙烯绝缘钢带铠装聚氯乙烯护套电缆(600V/1000V):ZR-YJLV22 2×10、ZR-YJLV22 2×16、ZR-YJLV22 2×25;
加强型铝芯阻燃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缆(600V/1000V):ZR-YJLV2×10(带加强芯)、ZR-YJLV 2×16(带加强芯)、ZR-YJLV2×25(带加强芯)。
2.6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2.7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具体详见第四章技术规范书
2.8采购方式:公开采购。
2.9公开采购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或本次公开采购额度完成为止(两者以先到为准)
2.10本项目中选人数量为 2 个,共划分 2 个份额,每个中选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份额1:预计采购金额的70%;
份额2:预计采购金额的30%。
评审小组对符合性审查通过的应答文件按经评审的综合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前4名为中选候选人。当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供应商仅剩余1名时,评审小组应否决全部报价,本次公开采购失败;当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供应商≤4名(且不少于2名)时,可以推荐全部有效供应商为中选候选人。中选候选人公示期满无异议,按中选候选人顺序确定前2名依次为份额1、份额2中选人。如果排名前2名中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小组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递进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3.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供应商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许可,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应答方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即可。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
3)供应商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或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一张),可提供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本次公开采购产品不接受代理商;
5)报价产品必须通过国家CCC认证;供应商的产品必须具有工信部通信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或中国泰尔实验室检测报告;
6)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IS0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2业绩要求:
具备2014年至今与本次公开采购同类产品(包括铝芯阻燃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缆、铝芯阻燃交联聚乙烯绝缘钢带铠装聚氯乙烯护套电缆、加强型铝芯阻燃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缆,芯数不限)的国内销售业绩,需提供合同证明材料。注:合同日期以签订日期为准,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项目类型、签字盖章页等;如提供框架协议的须同时提供能证明相关业绩金额的订单或合同,提供订单的需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关键页,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业绩的将不予认可。
3.3 技术质量要求:
供应商报价产品须满足(或优于)第四章技术规范书的全部要求。
3.4其他要求:
1)本次公开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以及公开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条款。
注: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已中选的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4.报价注意事项
4.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选人支付。
4.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5.公开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发售电子版公开采购文件。
1)公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17 年 6 月 14 日 9 时 0 分至 2017 年 6 月 20 日9 时 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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