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号机组超低排放引风机改造EPC项目招标公告(第三次)
2017-06-14
招标编号:0724-1700C24N0892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1、就粤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号机组超低排放引风机改造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广东省粤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号机组位于罗定市金三角经济开发区北面、针注村西南侧,西南距罗城旧区为7km,东北距针注村0.2km,北距界牌村和罗定江0.8km,西南距罗定机场约10km。
2.2招标范围:
本改造工程为总承包工程,为典型的EPC模式,即包括现状评估、改造方案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制造、供货、施工组织与安装(包括原相关设备的拆除)、系统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所有工作。#1机检修时间调整为2017年11月1日至12月30日;#2机检修时间调整为2017年9月5日至10月24日。详见技术规范书。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除港、澳、台)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
投标人须为经审核通过的粤电商务网(www.gdydb2b.com)注册会员。
2、投标人必须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设计销售及售后服务。
3、投标人(或其分包商)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投标人(或其分包商)在近五年有为国内电厂单机容量不小于135MW的燃煤发电机组提供配套送风机或引风机设备/单独送风机或引风机设备的设计或供货业绩,且这些设备已正常投运且性能验收合格,在同类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性能验收合格的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若设备已投运)。
7、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被查询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告知函有效期需符合法规要求)。若查询结果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则评标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6月14日-2017年6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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