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酉阳分公司家具类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7-06-14
1、招标条件
欢迎具备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酉阳分公司家具类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次);
2.2交货地点:重庆市酉阳县范围内指定地点;
2.3供货日期:接供货通知后15天内供货并安装完毕;
2.4采购内容及数量:根据上级公司下达的年度采购计划与工程项目情况确定;
2.5供应期限:2年(具体期限以合同上签订的期限为准,采购合同一年一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采购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
3.1.2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3非酉阳县本地企业必须在酉阳设有子公司、办事处或售后服务机构、固定办公场所、门店及人员;
3.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纪录(招标单位自行承诺)。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投标人要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其他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发布的时间为: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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