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TQ-GKZB-JT-SG/JL-079
1. 招标条件
太仆寺旗宝昌至齐家营段及Y911线宝昌至红旗段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太仆寺旗人民政府以太政字〔2017〕15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太仆寺旗交通运输局以太政交〔2017〕40号、75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太仆寺旗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车购税投资补助、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太仆寺旗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宝昌-齐家营(K0+000- K42+600)段
路线起点起于宝昌镇五福村,起点桩号K0+000,途经东井子,踊跃村,终点止于齐家营子,终点桩号K42+600;路线全长42.6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30km/h,路基宽度7.5米,路面宽度6.5米,路肩宽2X0.5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Ⅱ级,设计洪水频率1/25,桥涵与路基同宽。
2、Y911线宝昌-红旗(S304K883+979-红旗街)段
路线起于S304K883+979处,止于红旗街,路线全长22.95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7.5米,路面宽6.0米,路肩宽2X0.75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Ⅱ级,设计洪水频率1/25,桥涵与路基同宽。
2.2 计划工期:
宝昌-齐家营(K0+000- K21+000)段15.5个月。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17 年 7 月15 日,交工日期: 2018年10月 31日。
宝昌-齐家营(K21+000- K42+600)段15.5个月。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17 年 7 月15 日,交工日期: 2018年10月 31日。
Y911线宝昌-红旗(S304K883+979-红旗街)段3.5个月。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17 年 7 月15 日,交工日期: 2017 年10月 31日。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共分3个标段,招标范围为路基、路面、桥涵、涵洞、排水、防护及沿线设施等工程的施工等。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监理标段 施工标段 起讫桩号或范围 标段里程
(Km) 主要工程内容
ZJ-1 SG-1 K0+000- K21+000 21 路基、路面、桥涵、涵洞、排水、防护及沿线设施
SG-2 K21+000- K42+600 21.6
SG-3 S304K883+979-红旗街 22.95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 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4) 近5 年(2012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2项三级及以上公路项目(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的施工。
3.2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公告及附件。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1个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6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7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对于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将否决其投标。
3.8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近10年内(对于成立时间不足10年的投标单位,查询开始日期可以是公司成立日期,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查询期限必须满足10年,可分别进行查询)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省内检察机关或锡林郭勒盟境内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 评标办法
4.1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2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详见公告及附件。
5.投标报名
5.1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