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就天津师范大学学生二食堂二楼经营权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师范大学学生二食堂二楼经营权
(二)项目编号:TJBD-2017-C-053
二、项目内容
学生二食堂二楼经营权招标,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无预算。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五、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且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4、按照市教委(津教委【2012】67)《关于印发<天津市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对外承包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餐饮企业准入条件”、“餐饮企业准入程序”规定进行招标资格审查。投标人须具备从事社会餐饮经营经历达5年以上经验,且社会信誉良好,并有从事高校餐饮经营经历达2年以上经验,取得良好业绩;
审查标准:
? 营业执照成立年限须≥5年
?从事高校餐饮经营2年以上经验,取得良好业绩,须提供至少一个合同原件及经营该项目良好信誉证明材料原件,格式自行编辑;
5、投标人须承诺三年之内未列入天津市教委受限企业名单;
6、投标人须承认并遵守天津市教委相关合同范本;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6月20日出售招标文件,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