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电信2017年全省办公楼营业厅装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17-06-14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属于集中,是为招标失败的5个标段而组织的二次招标。
1.1.1 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范围为本溪、铁岭、锦州、朝阳、阜新五个地市的办公楼、营业厅的装修改造项目,包含设计、施工以及工程中使用的材料。
1.1.2 实施地域:本溪、铁岭、锦州、朝阳、阜新
1.1.3 计划工期:本项目框架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后一个自然年内。期间按招标人要求分批完成,单项工程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工程实施前确定各单项工程工期,所有单项工程必须在招标人约定的工期内完工。
1.1.4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并符合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和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辽宁省电信分公司验收要求。
1.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1.3本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不接受在本项目首次招标中已获取2个份额的供应商参与;在本项目首次招标中已获取1个份额的供应商最多可中标1个份额;其余投标人允许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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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所属地市 |
含税预算(万元) |
中标人数量 |
分配合同份额(万元) |
划分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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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九 |
本溪 |
333 |
2 |
200 |
本溪市:明山区营销中心、平山区营销中心、桓仁县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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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
本溪市:南芬区分公司、溪湖营销中心、开发区分公司、本溪县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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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十一 |
铁岭 |
245 |
2 |
147 |
铁岭市:银州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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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
铁岭市:调兵山、西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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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十二 |
锦州 |
167 |
2 |
100 |
锦州市:县区(黑山、北镇、义县、凌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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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锦州市:锦州市区和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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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十三 |
朝阳 |
150 |
2 |
90 |
朝阳市:朝阳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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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朝阳市:凌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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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十四 |
阜新 |
111 |
2 |
67 |
阜新市:细河区、海州区、清河门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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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阜新市:阜新县、彰武县 |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00%折扣。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经营范围内的独立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2.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资质乙级或以上;或同等专业相应资质;
2.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施工资质二级或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须含装修专业)资质三级或以上;或同等专业相应资质;
2.4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企业)须具备有效期内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5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企业)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证明材料);
2.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2.7 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近3年无服务违约行为、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须提供承诺书;
2.8 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良好记录,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9 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6月21日(周六周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