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名称:某单位招待所委托经营管理及办公楼物业管理公司选定项目
15.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项目适用应执行强制、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推广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等政府采购政策。
16.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如国家及地方适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等政策本项目相应执行其规定)印件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提供近3个月企业纳税记录、企业缴纳社保记录(加盖公章),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人2015/2016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原件;
3) 投标人应具备五星级以上招待所管理经验(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 投标人须提供保密承诺书(见招标文件格式要求);
20.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5 日8时3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