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京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消防安全性评价整改项目招标公告[变更]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内蒙古京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内蒙古京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消防安全性评价整改项目招标公告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我公司于2017年6月9日发布了招标公布,现对资质要求进行变更,欢迎有资质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法人:内蒙古京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工程名称:内蒙古京能集宁热电2×350MW供热机组工程
三、项目简况及建设地点:内蒙古京能集宁热电2×350MW供热机组工程,建于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区集宁区东北部的工业区内,由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内蒙古京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建设。一期建设2×350MW空冷超临界燃煤供热机组,已经分别于2016年1月、4月正式投入商业运行。
四、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BIEE17-JNFW-014
招标标的:消防安全性评价整改项目
招标内容:内蒙古京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消防安全性评价需整改项目的设计、设备供货、安装及调试,涉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特殊消防系统、水消防系统、疏散指示灯等。
五、资金来源:
项目单位自筹资金。
六、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要求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5、近三年(2014-2016年)必须具有火电厂消防系统设计、安装、调试工程业绩。
6、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要求的其它条件。
8、专项资质要求,变更为:
8.1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8.2所有产品必须经国家消防产品检验机构检测合格,并出具检验合格证书。其分包商也应具有同样资格和经验,分包商资格应由招标方书面认可。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要求及方式:
报名方式采用两步骤进行,请投标申请人在2017年6月14日—2017年6月19日16点按照下述步骤办理报名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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