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方城县纪委视频会议液晶拼接屏采购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采购人为中共方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采购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方城县纪委视频会议液晶拼接屏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ZC-X-20170613-060
2.3交货地点:由采购人指定地点;
2.4采购内容:视频会议液晶拼接屏采购及其相关服务(包括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其它伴随服务);
2.5交货期:2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及采购预算: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采购预算价为16.93万元,详见询价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 供应商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3 供应商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
3.4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和转包。
4. 投标报名、询价文件发售、保证金缴纳
4.1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3日上午8:00至2017年6月15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休息,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