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珠海大横琴创新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横琴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商业招商代理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横琴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商业招商代理服务项目(第二次)
负责横琴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一期、二期商业招商代理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服务任务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单位(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代表参加投标,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近三年以来(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支机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3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13日 08:30 至 2017年06月1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