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SCX3-GC-2017-004
一.招标条件
本宁波长兴路3#地块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宁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 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 工程名称:宁波长兴路3#地块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2) 建设单位:宁波市宁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 建设性质: 新建
4)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宁波市江北区投资创业中心长兴路中段
5) 工程规模:占地面积约9.12万平方米,容积率2.5,景观面积约6.4万平方米(暂定)。产品类型为80%住宅+20%商业。
2.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已有来源、已经落实
2.3 招标范围、设计周期
招标范围:宁波长兴路3#地块内的景观设计,景观面积约6.4万平米(暂定),包括场地设计、硬景、水景、绿化、运动休闲设施、小品等。
设计周期:项目启动会(基地踏勘及项目研讨会)3个日历天,景观概念方案设计(计划25个日历天),景观方案设计(计划25个日历天),景观扩初设计(计划40个日历天),景观施工图设计(计划40个日历天),共计133日历日(不含施工图审查),全部设计时间已经包括与甲方讨论及汇报时间。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设计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企业的资质类别及等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 企业业绩最低要求 : 近三年的住宅建筑项目(工程特征须满足:景观面积不小于3万平方米)2个以上;近三年的商业项目(工程特征须满足:景观面积不小于2万平方米)2个以上。
4) 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类别及等级:/
5) 项目负责人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的住宅建筑项目(工程特征须满足:景观面积不小于3万平方米)1个以上;近五年的商业项目(工程特征须满足:景观面积不小于2万平方米)1个以上。
5.1 请申请人于 2017 年 6 月_13 日至_2017 年_6 月 17_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_9 时至 11_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