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恩阳规划十一路、规划四十路城市道路建设项目试验检测(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巴中市恩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恩区发改行审【2016】105号、【2016】10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巴中市恩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补助及地方财政匹配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巴中市恩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巴中市恩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恩区发改行审【2016】105号、【2016】10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60524001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巴中市恩阳城区。
2.2 建设规模:规划十一路总长1570米,路面宽20米,设计时速40公里,配套绿化亮化、交安设施、管网等;规划四十路总长362米,路面宽20米,设计时速40公里,配套绿化亮化、交安设施、管网等。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全部平行检测工作,其试验内容和频率按相关标准规定的应取数量的20%取样和检测(桩基无损超声检测频率为100%),同时指导施工自检和见证取样等试验检测工作。
2.4计划检测工期: 365 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按一个标段进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或者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计量认证证书或者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近3年已完成至少1个市政道路或桥梁试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拥有完成本项目的试验检测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