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受玉溪市红塔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的委托,就玉溪市响水并网光伏电站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异地造林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备履约能力的竞标人前来参加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玉溪市响水并网光伏电站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异地造林项目;
2.2 采购编号:HL2017CG007
2.3 项目地点:玉溪市红塔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大河顶
2.4 采购范围:450亩造林(详工程量清单)、浇水、施肥等管护工作。
2.5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采购预算价59.67万元;
2.6 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7 工期要求:40天(日历天);
2.8管护期:18个月。
3、竞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竞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营业执照为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荒山植树造林、经济林木种植;
3.3竞标人须具备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
3.4竞标人需提供近三年承担过的至少一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荒山植树造林项目);
3.5竞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书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请竞标人于2017年 6月12日至2017年6月14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