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吉林省天新饭店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其采购及安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吉林省天新饭店采购项目
2、项目规模:
1#、2#、3#三部, 1.75 m/s, 1050 KG, 19层/ 19站/ 19 门;
4#一部,1.75 m/s, 825 KG,20 层/ 20 站/ 20 门;
5#一部, 1.0 m/s, 1000 KG, 3 层/ 3 站/ 3 门。
3、招标内容:5台(包括:设计、采购、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
4、供货期:合同订立后7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完毕。
5、项目地址:吉林省天新饭店。
6、质量目标:合格。
7、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
7.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内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供应商须为设备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其中,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且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C级资质及以上资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7.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C级资质及以上资质,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
7.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中同时投标;
7.5本项目不接受同一品牌两家(含)以上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7.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获取招标文件:
8.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3日至19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