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平顶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就平顶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服务商参加投标,详情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1.2 采购内容:负责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址范围内的所有保洁、保安服务;
1.3 计划投资:约20万元;
二、项目谈判范围及标准:
2.1 招标范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址范围内的所有保洁、保安服务;
2.2 质量要求: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规范的规定标准;
三、谈判商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包含物业、保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3 授权委托人应具有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
3.4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前述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人员(报名时一并提交):①谈判商与其签订的劳务合同(没有劳务合同的单位开具正式在职职工证明);②与谈判商有合法的工资关系及社保证明;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1 报名时间:
5.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2日至 2017年 6月14日(法定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