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2×300MW低热值煤综合利用电厂,招标方为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2×300MW机组
工程规模:2×300MW循环流化床直接空冷发电供热机组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工程地点:山西省汾阳市三泉镇尚文村
招标范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hp1706gf127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违法行为;
3.3、投标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证件;
3.4、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应包括电力;
3.5 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定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3.6、投标人在2014年至今成功完成3项300MW或以上机组火电项目同类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7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6月19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周六、日不休息)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相应的业绩证明(合同等材料)、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上述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章复印件二套(装订成册)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方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