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广东省粤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方”)委托,就粤泷发电公司1、2机号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电除尘改造EPC项目及电除尘A级检修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广东省粤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号机组位于罗定市金三角经济开发区北面、针注村西南侧,西南距罗城旧区为7km,东北距针注村0.2km,北距界牌村和罗定江0.8km,西南距罗定机场约10km。
2.2招标范围:
本改造工程为总承包工程,为典型的EPC模式,即包括现状评估、改造方案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制造、供货、施工组织与安装、系统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所有工作。另电除尘A级检修工程的工作内容也属于项目的工作范围。
详见技术规范书。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除港、澳、台)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
投标人须为经审核通过的注册会员。
2、投标人必须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设计销售及售后服务。
3、投标人(或其分包商)须具备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送电工程、变电工程、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投标人(或其分包商)必须具有至少1项国内电力行业单机135MW及以上容量燃煤火电厂电除尘改造EPC或EP工程且达到招标方要求的投运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签署页、技术协议改造范围、设备供货清单页)、用户投运证明或第三方测试报告。若其所示业绩有虚假,该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7、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被查询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告知函有效期需符合法规要求)。若查询结果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则评标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4、公告日期:2017年6月15日-2017年6月21日。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6月15日-2017年6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
5.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5.1招标文件售价:具体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常红
手机:18311210731
电话:010-52883525
邮箱:3168550498@qq.com
在线qq:31638550498(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