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广西来宾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来宾市江滨路(天然桥路-红水河大桥)及配套绿化工程已由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来发改审批[2017] 59号批准建设,本次招标的项目为该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招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来宾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70%,业主自筹3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来宾市江滨路(天然桥路-红水河大桥)及配套绿化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招标编号:YLLBG20174002-LB
项目建设规模:该道路北南起天然桥路,北至红水河大桥,路线为南北走向,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线全长为3802.615m,道路红线宽度30米。主线配套设计综合管廊、临河景观带绿化工程。另设两条匝道连接红水河大桥,匝道长约260.29m,道路红线宽度15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海绵城市工程、综合管廊工程、绿化工程(含临河景观带)、照明工程等。
项目建安总投资:53707.9322万元。
工程施工工期:820日历天。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质量缺陷责任期24个月。
工程质量要求: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来宾市江滨路(天然桥路-红水河大桥)及配套绿化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海绵城市工程、综合管廊工程、绿化工程(含临河景观带)、照明工程等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内容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上述施工监理内容均包含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监督管理及现场组织协调。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工程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不接受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形的项目总监:1.在广西行政区域外有担任项目总监的在监项目;2.在广西全区范围内已经担任项目总监或已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的工程个数达到3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