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EITCL-JL-CZGC-170630
一.招标条件
本通化市文物管理所自安山城北城墙、1号门址古道遗址本体保护及维修参观道路工程已由通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编号为2017-105号采购计划审批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中央专项支出(已落实),按招标人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通化市文物管理所自安山城北城墙、1号门址古道遗址本体保护及维修参观道路工程;
2.2招标内容:第一标段:北城墙随行整治及防洪排水(详见工程量清单);第二标段:遗址参观道路系
统及附属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资金来源: 中央专项支出(已落实);
2.4预算金额:第一标段人民币285.9930万元;第二标段人民币378.1091万元;
2.5建设地点: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治安村5组山上;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见下表:
标包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货期
1 通化市文物管理所自安山城北城墙、1号门址古道遗址本体保护及维修参观道路工程(一标段:北城墙随行整治及防洪排水) CEITCL-JL-CZGC-170630-1 合同签订后75天内完成施工
2 通化市文物管理所自安山城北城墙、1号门址古道遗址本体保护及维修参观道路工程(二标段:遗址参观道路系统及附属设施) CEITCL-JL-CZGC-170630-2 合同签订后75天内完成施工
三.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从业资格证书;
3.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
3.5近三年度(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
3.6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7近5年内没有文物维修工程违法或不良记录;
3.8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注: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6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