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1、2号机组脱硝提效改造工程,具体如下: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备注 |
CHDTDZ022/17-TX-0101 |
1、2号机组脱硝提效改造工程 |
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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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程概况
项目为集团直接授予由我公司以EPC模式实施,该项目可研已经通过集团公司技经中心审查,初步设计未收口,但已批复资金,现我方在与业主技术协议已经签订,商务合同处于洽商阶段。2017年5月18日业主委托我公司开展工作。
业主工期要求:除非甲方另行通知,本工程完工期限暂定为:
1号机脱硝提效改造: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6月10日(具体时间以省调批复为准),完工日期为2017年 月 日,总工期55天。
2号机脱硝提效改造: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 月 日(具体时间以省调批复为准),完工日期为2017年 月 日,总工期55天。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投标商资格 |
1、2号机组脱硝提效改造工程 |
包括与脱硝超低排放改造相关部分设备和材料采购、制作、供货、施工和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等工作 |
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资质 |
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投标方还需满足: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商需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投标商需具有不少于5台套600MW以上燃煤机组脱硝改造成功投运业绩,其中有不少于2台套600MW及以上容量机组脱硝超低排放成功投运业绩,并提供性能试验合格的报告或提供取得省级及以上环保部门验收的证明材料。(相应证明业绩需提供复印件,附业绩合同文本,需明确体现台数)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b)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c)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d)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e)在最近一年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f)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g)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投标的。
(5)设计单位应采用技术成熟、先进、可靠的主流脱硝技术,技术来源应清晰,不存在技术纠纷,并负责脱硝技术性能保证。要求投标人附有对应业绩及业主方提供的书面证明材料,包括有效的联系方式。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
(7)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
(8)不得借用他人单位资质进行投标,一经发现按废标处理。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招标。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公告时间:2017年 6月21日至 6 月27 日。
3.购买标书时间:2017年 6月 21 日至 6 月 27日止。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
九、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具体另行通知。
电子版投标文件网上提交
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递交至开标地点:具体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