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济宁市分公司2017年邮件运输(济宁-济南)服务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济宁市分公司2017年邮件运输(济宁-济南)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0627-17JN0401204
三、项目情况:本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济宁市分公司2017年邮件运输(济宁-济南)服务项目,济宁市-济南市往返汽车邮路,邮路运行计划为:
1、济宁1:30/5:00济南23:00/02:30济宁
2、济宁16:30/20:00济南05:30/09:00济宁
3、济宁22:50/02:00济南12:30/16:00济宁
采用5吨、8吨厢式车、30吨挂车(车辆容积80立方米以上)运行,单程里程220公里,运行京台高速区间。要求济宁、济南接卸口24小时停放接卸车辆。
本项目划分为1个包,
具体技术标准与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服务标准:满足邮件运输服务标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具备按时完成邮件运输任务的运能储备,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的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承担邮路运输任务的企业均不得为个体工商户。
4、投标方应具有3年及以上公路运输和配送经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办公地点、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自营车辆数及与自营运输网点。
5、投标方须承诺按照招标人要求在中标线路始发和终到点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办公地点,承担二级干线邮路、跨地市运输的干线邮路运输任务的企业要做到接卸垛口24小时有车辆停靠,加班车辆到位响应时间不应超过4小时,并提供承诺书。市内趟车县及县以下邮路加班车辆到位响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6、投标方提供的承担干线运输任务车辆必须是封闭厢式货车。满足如下条件:承担二级干线邮路、跨地市运输的干线邮路运输任务的企业,自有载重质量5吨-20吨厢式封闭货车达20台以上、含自有半挂牵引车5台以上及对应的自有半挂厢式车5台以上,并提供承诺书。投标方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的名下的车辆视同为投标方自有车辆(投标方须提供能证明其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关系的工商部门盖章确认/出具的公司章程)。
7、中标方在承运前需向招标人按照如下标准缴纳质量保证金:承担二级干线邮路、跨地市运输的干线邮路每年10万元(人民币),无论何种原因发生保证金的扣减,中标人均应在被扣减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足保证金原有数额。合同期满,未出现任何邮件运输质量、安全问题,招标人返还投标人质量保证金(不计息)。
六、报名时间及携带资料
1、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6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