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2017年双阳区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春市双阳区水利局农村水利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本工程内容为对长山排水渠进行整治,采用铅丝石笼护砌,总长580米 (详见工程量清单);预算资金约为104.4147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春市双阳区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 10 月 30 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201 7 年 11 月 30 日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相关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稳定专业的施工队伍及相应的施工设备。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 本项目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法人授权书。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 拒绝在被列入取消投标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 6 月 15 日至2017年0 6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