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500kV吕合220kV接入系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LZB-2017-06-59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500kV吕合220kV接入系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编制(招标编号:HLZB-2017-06-59)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进行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500kV吕合220kV接入系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编制项目。
项目地点:云南省楚雄市。
二、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2.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2出资比例:100%企业自筹。
2.3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三、招标内容
3.1 招标内容:500kV吕合220kV接入系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编制工作;进行环境监测工作并编制环境监测计划。编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报告》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并组织工程的环境保护现场验收工作及验收所需上报资料,承担会议评审工作,对审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负责解释,按要求对原技术成果进行修改、完善。
3.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500kV吕合220kV接入系统工程环境保护监测、竣工验收调查工作及报告编制,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须一次性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直至取得批复。
3.3项目服务期限:(1)完成报告时间:项目竣工后3个月内完成;(2)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复时间:项目通过相关单位及专家评审后2个月内。
3.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方式及资格要求
4.1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各位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4.2 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具备合法纳税人证明及可开具增值税专票证明(或代开证明);
(3)投标人须具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资质单位;
(4)投标人必须针对本项目组建专业项目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上岗人员需具备上岗合格证;
(5)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自助查询方式的,提供与查询告知函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查询告知函打印件)
(6)投标人2014年至今经营过程中,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国家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7)投标期间内在南网范围未被实施市场禁入的供应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4.3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五、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2017年6月30日9:00时至7月5日17:00时(现场截止时间17:00时)
未曾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