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江海西路(洛社新开河-凤翔立交)快速化改造及配套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江海西路(洛社新开河-凤翔立交)快速化改造及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发改许基础[2016]3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江海西路(洛社新开河-凤翔立交)
工程规模: 江海西路快速化改造工程,西起洛社新开河,东至凤翔立交,全长约8.8km,规划道路为主线+辅道的形式,主路按城市快速路标准,辅路按城市主干路标准。规划道路宽50m。快速路主线采用设计速度为80km/h;地面道路基本路段采用设计速度60km/h;部分路段受限于现有地物取40km/h,匝道设计车速为40km/h。总投资估算约35.82亿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25.53亿元
工期: 5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150万元
招标范围: 1标段,江海西路自洛社新开河至凤翔立交段的全线中分带、侧分带绿化、行道树及道路两侧绿化实施范围内景观绿化的设计,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及其他相关服务(江海西路绿化实施范围以选址线为界,道路边线两侧绿化以修复为主)
标段划分: 本项目设2个标段,当前为1标段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国家住建部(原建设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财务要求:2013至2015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2010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具备一个设计费不少于100万元的城市道路景观绿化工程设计业绩。
信誉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10年及以上风景园林工程相关设计经验
(3)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2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15日 9:30 时至2017年06月19日 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