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哈尔滨市松北区水利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哈尔滨市松北区肇兰新河薄荷桥段河道清淤及堤防水毁修复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松北区肇兰新河薄荷桥段河道清淤及堤防水毁修复工程
哈尔滨市松北区肇兰新河薄荷桥段河道清淤及堤防水毁修复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松北区水利站,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肇兰新河(对青山镇区域)
2.2建设规模: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堤防水毁修复、固滩加固和3座排水闸消力池出口水毁修复等工程建设。薄荷桥段肇兰新河河道清淤及堤防水毁修复1段,河道清淤河道桩号13+000-13+250,河道清淤长250m;薄荷桥段两侧堤防水毁修复河道桩号13+020-13+250,加固长230m,堤坡采用铅丝石笼护坡;兴隆段左堤桩号10+900-11+000段采用铅丝石笼进行固滩加固,长100m;三支闸消力池出口水毁修复,消力坎砼拆除重建,消力池出口两侧河岸采用铅丝石笼进行护砌,长60m;三截闸消力池出口水毁修复,消力池出口两侧河岸采用铅丝石笼进行护砌,长60m;四截闸消力池出口水毁修复,消力池出口两侧河岸采用铅丝石笼进行护砌,长56m。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7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9月30日,总工期83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招标
2.5标段划分: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5日- 2017年6月2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