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三亚市大东海片区花街景观提升工程已由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三发改投〔2017〕51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三亚市大东海片区花街景观提升工程勘察
2.2 工程概况:本项目拟对三亚市海花路、东海路、海韵路两侧的沿街建筑立面(仅包括沿街1~4层低矮层建筑,不包括沿街高层住宅、大型商场等)、道路、照明、绿化、景观等综合环境进行改造。具体改造内容为:1、建筑立面改造约73600㎡;2、道路改造约31326㎡;3、绿化改造种植乔木446株,花箱462组,并安装花柱、花墙、花池栏杆等;4、景观改造安装遮阳伞45个,坐凳144个,宣传栏15个,垃圾箱90个,雕塑小品180个,标识牌15个;5、照明改造安装路灯72盏,庭院灯360盏,地灯720盏,沿道路安装彩色景观灯网5000㎡,广告牌匾照明3600m,建筑物轮廓照明3600m等。
2.3 项目地点:三亚市吉阳区海花路、东海路、海韵路。
2.4 勘察周期:30 日历天。
2.5 工程勘察费估算:827100.00元人民币(最终结算以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地块范围内的岩土勘察并生成勘察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3 信誉要求:2014年1月1日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人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在责令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和限制期内不得参加招标投标行为的处罚记录。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已加入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诚信库, 并具备有效的《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6月14日至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