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灌南县实验中学委托就其电脑、打印机采购安装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灌南县实验中学电脑、打印机采购
二、项目编号:GNZFCG2017-046G
三、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18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或等于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电脑一体机316台;机房教师机6台;机房管理软件5套;投影30台;复印机1台;多功能一体打印机34台(参数见货物需求一览表)。交货期:2017年7月15日前安装调试完成
四、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5、招标人拒绝联合体投标。
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书等原件,以备查验。未能提供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注: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一),新的证书与旧的证书都作为有效证件。
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共同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按“投标报名表”(附后)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于2017年6月21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