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为 (中国移动江苏公司2017-2019年度市话电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SZBZB20170406),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一、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
(1)项目名称:中国移动江苏公司2017-2019年度市话电缆采购项目
(2)性质:货物招标
(3)内容:全塑市话电缆和2芯电话线,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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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室外电话线;原名:全塑市话电缆;规格型号:(HYA)10*2*0.4;预估数量(米):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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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室外电话线;原名:全塑市话电缆;规格型号:(HYA)20*2*0.4;预估数量(米):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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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室外电话线;原名:全塑市话电缆;规格型号:(HYA)30*2*0.4;预估数量(米):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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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室外电话线;原名:全塑市话电缆;规格型号:(HYA)50*2*0.4;预估数量(米):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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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室外电话线;原名:全塑市话电缆;规格型号:(HYA)100*2*0.4;预估数量(米):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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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室内电话线;原名:2芯电话线;预估数量(米):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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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预估规模:800万元(含税)。
(5)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6)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2017年7月31日至2019年7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1.2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及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设置如下:
(1)当通过初步评审(符合性检查和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大于等于4家时,选择排名靠前的2名投标人中标,份额分配原则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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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差:第二名与第一名价格差小于5%;市场份额分配比例:第一名60%、第二名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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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差:第二名与第一名价格差大于5%;市场份额分配比例:第一名70%、第二名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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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等于3家时,选择排名第1的投标人中标。
(3)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本项目作流标处理,采购人将组织重新招标。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报价折扣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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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牌价以资格审查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外汇中间价为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如投标人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执照”即可;
2.
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4.
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国内现网使用投标产品(电话线)的销售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500万元;若合同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及相应的订单复印件;若项目合同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含合同、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和合同签章页。原件备查;
6.
7.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的月供货全塑市话电缆(型号不限)不少于3万米、2芯电话线不少于5万米,须提供承诺书。
8.
9.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的产品保修期不少于3年,须提供承诺书。
10.
1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对于在保修期内的故障,应在接到通知后的4小时内响应,以确定坏损件情况;应在接到通知后的24小时内排除上述故障。须提供承诺书。
12.
1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14天内将产品送达招标人指定收货地点,须提供承诺书。
14.
1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只接受原生产厂商投标。
16.
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
19.
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副本须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或提供税务机关颁发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文件或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书。
20.
21.
投标人在中国移动集团范围内,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无不良供货记录、未出现过同类产品质量相关问题。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江苏省通信管理局通报的违法、违规记录及产品质量相关问题。
22.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具有本项目投标产品相应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电缆类产品的合格检测报告,须提供相应报告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24.
2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江苏省有售后服务机构或承诺中标后三个月内在江苏省设置售后服务机构,已有常驻机构的,如为总公司或子公司或分公司,必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负责人信息、联系号码等;如为办事处,必须提供本公司为所有人的产权房证明或本公司为租赁人的租赁房屋协议,负责人信息、联系号码等,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如以上均无,则提供书面承诺书。
26.
27.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投标产品的生产条件及能力。须提供主要生产场地的图文证明材料及主要生产设备清单,并请提供关于自身生产供货能力的详细说明。
28.
29.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投标产品的测试能力,须提供测试实验室等测试条件的图文证明材料及测试设备清单。
30.
3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投标;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6月15日19时00分至 2017年6月20日19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