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受 国电南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
1.2.11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2.12 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分包名称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1 国电南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炉燃烧器B挡板改造 2、业绩:投标人近五年内须至少具有国内两个600MW或以上等级的火力发电机组挡板执行器或改造过同类型设备的合同业绩,并在国内成功运行一年以上。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工期/交货期、合同签字/盖章页,分包业绩须提供最终用户证明,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业绩证明按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起点时间的认定是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业绩起止时间的认定为投标人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推五年。
若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资格条件等内容与商务部分要求不一致,以商务部分为准。
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招标范围为国电南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炉燃烧器B挡板改造项目,它包括功能设计、结构、性能、成套供货、安装和调试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1.5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6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6月16日 09:00整到 2017年06月26日 16:00整(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