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机场海关仓库物品智能存储管理项目已经过批准,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现就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参谈单位(以下简称“参谈单位”)参与谈判。
1、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昆明机场海关仓库物品智能存储管理项目;
1.2采购编号:DFHT-YN-ZB17091
1.3采购范围:采购一台智能储物柜,使其能有效解决昆明机场海关仓库物品智能存储出入库数据不准确、帐面统计不准确、繁重的盘点工作,耗时耗力等问题。
项目具体技术参数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1.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1.5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一次性供货、安装、试运行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1.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人使用要求。
2、 参谈单位的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
2.1参谈单位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持有多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的相关范围;
2.2有本次采购货物的销售、供应和售后服务能力,并确实配备足够的技术力量;具备完成本项目的相关人、财、物等方面的能力;
2.3有同类产品供货业绩的生产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之一均可参与竞谈,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生产商的代理授权书;
2.4有依法纳税的良好纪录、经营业绩、资金状况及商业信誉良好;
2.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责令停业阶段;不存在其他失信、不良行为记录;参谈单位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6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证明材料的参谈单位,业主方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2.7凡有意参加者,需携带下列证照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l 多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l 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l 生产商的代理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及报名时提供)
l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报名时提供)
l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代理人投标报名时提供);
l 至少提供一份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8本次竞争性谈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2.9现场踏勘:参谈单位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3、 谈判文件发售
请于2017年06月16日至2017年06月20日,每日上午9时至17时(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