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制造商直接授权的正式注册的销售(代理)公司,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且有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提供销售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在近三年内,在中国大陆地区,销售的同型号的数控车床的销售业绩不少于5个项目(含5个),并提供合同影印件及客户联系清单(包括设备规格、型号、到厂日期、联系人及用户意见等)。近三年指2014年至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2017年06月16日——2017年06月20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