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省道S111中山段(洪奇沥大桥~中山港大桥段)改建工程(K51+100~K58+800)第Ⅰ标段已由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核准编号“中发改审批[2013]18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省道S111中山段(洪奇沥大桥~中山港大桥段)即省道S111中山的一段(又称番中公路)。线位为南北走向,起点位于中山市民众镇与番禺区交接之处的洪奇沥大桥桥头(桩号K51+100)、终点接中山港大桥扩建工程K0+360桩号处,终点桩号K62+757.759,路线全长11.658km。路线主车道采用一级公路双线六车道标准,设计时速80km/h;辅道采用城市次干道标准,设计速度40km/h,双向四车道,路基标准宽度60m。项目总投资:188140万元。
省道S111中山段(洪奇沥大桥~中山港大桥段)改建工程共分三个标段,本项目为第Ⅰ标段,起屹桩号为:K51+100~K58+800,全长7.7km。本次招标部分造价约为80000万元。
2.1.2招标范围:包括 K51+100~K58+800段路基、桥涵、路面、照明、交通工程等。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1.3 计划工期(即合同工期) 30个月,预计开工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2.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类1个合同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企业,可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以上(含 二 级)资质;注:若投标人无道路照明、交通工程等专业工程施工资质,则在中标后应将道路照明、交通工程等专业工程进行专业分包,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施工。
招标人将按照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进行审核。对于未列入“名录”或申请人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查询结果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在本次招标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5投标人应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无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的投标人不予报名。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参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sjyzx.gov.cn)服务指南栏目。
3.6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廉洁准入条件:
①投标人近三年内(2014年5月~投标报名截止日,投标单位成立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