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涉校责任险服务资格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一、 采购项目编号:1371-1741GDGH2100
二、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涉校责任险服务资格
三、 采购预算:人民币40万元
四、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五、 采购数量:1项
六、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内容 参保人数(人) 最高限价(人民币)
1 校方责任险(含无过失险) 5600 9元/人/年
2 实习责任保险 2097 24元/人/年
3 教职员工责任保险 399 80元/人/年
备注:实际参保人数以当年度投保时采购人提供的学生(教职员工)人数为准,采购人按实际投保人数与成交人结算。
2. 简要技术要求或谈判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谈判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
3. 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报价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分拆。
七、 服务商资格
1.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提供总公司授权;
3. 报价人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具有保险经营许可的保险机构(含保险经纪机构、保险代理机构、保险公司),其经营许可范围须具备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业务范畴;
4. 报价人熟悉学校保险工作,有从事涉校责任保险业务的业绩;
5. 须出具拟派本项目人员在报价人单位服务的外部证明,如【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谈判截止日之前三个月(2017年2月~4月)以内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或公司主要投资人证明。
6.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关联公司、省(市)分(支)机构只接受一家参与投保。
7.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五年内没有违法违纪记录,且没有行政处罚等记录;
8. 已购买本项目谈判文件。
备注:购买谈判文件及报名须知:
(1) 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② 授权委托书
③ 经营保险类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十一、 谈判时间:2017年6月23日14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