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长治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就长治市公-安消防支队车辆加油、车辆维修保养定点采购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CZYD-2017-026-2号
二、项目名称:长治市公-安消防支队车辆加油、车辆维修定点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与范围
1.本次招标共分为两个标段,实行定点采购的为以下项目:
第一标段:车辆定点加油;
第二标段:车辆定点维修保养,包含有小车维修保养与大车维修保养(特种车辆:消防车)。
2.入围数量:
第一标段:入围一家
第二标段:小车、大车维修保养各入围一家,地点要求在市区。
四、投标的供应商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第一标段:
1、供应商为独立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相应经营范围以及良好的商业信誉;
2、投标人须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或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或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
3、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加油站的位置应在本市区内。
第二标段:
1、定点维修保养需在长治市区内注册,证照齐全,具有交通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车辆维修供应商。
2、具有三类以上综合维修资格。
五、投标人或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基本开户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提供资格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
4.提供近期(投标截止日期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原件审核后退还。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招标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6月21日,每日9:0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