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58-1702SZTC5195
项目名称 深圳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软件产业基地5栋1层47、48、49号商铺公开招租(延期公告)
序号 物业名称 出租资产面积(㎡) 招租底价㎡(每月) 出租物业经营业态限定 免租期(天) 出租年限 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竞标
保证金
1 软件产业基地5栋1层47、48、49号商铺 288.19 226 主题型特色餐饮 0 5 1、竞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其他组织,不含个体工商户。(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其他组织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竞标人须拥有品牌独立进行经营,若涉及商标侵权等自行承担责任。(自有品牌的提供品牌注册证明或品牌核准证明、加盟品牌的提供有效期内的加盟授权书或其它能够证明其拥有品牌独立进行经营的相关资料)
3、截至投标日时,投标人至少有1家相同或以上面积及同业态同品牌的分店正在运营。(提供合同等运营证明材料复印件,门店照片,原件备查)
4、竞标人承诺经营品牌不做更改,若涉及商标侵权等自行承担责任。
5、竞标人承诺营业范围须符合本次招租物业用途即符合业态规划,如发现物业用途不符合业态规划,招租方有拒绝其参加的权利。
6、竞标人承诺中选后签署附件包括租赁合同、风险提示、承诺函,完全接受附件条款且不做更改。
7、竞标人承诺无不良记录经营,如发现竞标人存在不良记录经营或竞标人被政府相关部门处罚的,招租方有拒绝其参加的权利;如意向方已被确认为承租方,招租方有取消其承租资格的权利。
8、竞标人承诺无行贿犯罪记录,如发现竞标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招租方有拒绝其参加的权利。
9、成功中选的竞标人承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需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含合同补充协议及承诺函),逾期则视为违约,招租方有解除其成功中选的权利。
10、中选的竞标人承诺在签订合同时须提供装修效果示意图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以该品牌自身装修风格为设计方向,为保证园区的整体装修档次和风格,招租方可对该效果图提出适当的修改意见,中选的竞标人须予以配合修改。
11、竞标人承诺发出后成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需一次性付清资产使用费人民币199059元。
注:竞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人民币10万元
公告日期 起止时间 2017年6月16日
截止时间 2017年6月22日
• 出租资产位置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大道北面科园路西面软件产业基地
出租资产用途 商业
出租资产现状 空置
出租物业装修情况 精装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否
是否允许转租 否
是否允许联合体竞租 否
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物业进行二次装修 是
竞标文件有效期 90天
租金的递增幅度 房屋租赁期的第二年开始,每个月每平方米租金单价每年在上年度基础上递增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