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云南省地震局地震应急保障中心的委托,对云南省地震局所属昆明市光华街商铺楼招租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编号:YNTTCG20170226)进行公开招标代理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招租要求 数量 计量单位
1 昆明市光华街商铺楼招租 (1)、房屋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光华街64号-76号。
(2)房屋概况:房产三层,面积约1055平方米,一层建筑土地面积占地466.23平方米。
(3)房屋租赁用途要求:由于该商铺是昆明市历史文化保护建筑,所以要求:(1)承租方不得将该房屋转租、出借,不得破坏外部整体面貌和内部结构;(2)该房屋不得用于餐饮业、仓储等易燃易爆和荷载量大的经营活动,所从事的经营生产活动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环境、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3)如需进行室内装备或改造、增设其它固定设施、设备,需向房屋租赁方进行书面报批,经租赁方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4)合同期满时,承租方需将房屋恢复原样,不愿拆除或不得拆除的设施设备,租赁方不予补偿。
(4)租赁要求:依法经营、证件齐全、按章交税,使用用途符合昆明市相关执法部门的管理、检查和监督。 1 项
1.2租赁经营期:三年五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一年一签(国家、中国地震局或云南省地震局因政策调整,解除合同或者不继续签订合同,双方免责,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情况双方结算)。
1.3租赁经营地点:昆明市光华街。
1.4 租金及年租金增长率
(1)租金:投标租金报价年租金不得低于125万元,相关水电费、税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缴纳,不包含在年租金内。低于此限额年租金的投标文件无效。
(2)年租金增长率: 本项目不设年租金增长率。
1.5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
1.6租赁押金: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需缴纳 10 万元作为租赁押金,合同期满或终止,在承租方交清租金、水电费、税费、物业管理费和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并对有损失的部分进行补偿后,租赁方将无息退还承租方押金。
1.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2.1 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它组织,并具备完成本项目能力及资金筹措能力;
2.2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由投标人自行作出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招标文件的购买:
3.1获取时间:2017年 6 月 15 日至2017年 6 月 22 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