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大兴安岭农场局2016年危房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库勒奇镇自来水改造建设项目已由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以呼垦投字[2017]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内蒙古大兴安岭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自治区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兴安岭农场管理局局址地区。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供水管网3000米,泵房及办公室84平方米,潜水泵2台及配套附属设施。
2.3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完成大兴安岭农场局2016年危房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库勒奇镇自来水改造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2.5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 379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投标人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专项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格证、相关专业监理人员资格证书,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