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汝阳县三屯镇红军村、小寺村2017年饮水安全项目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汝阳县三屯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汝阳县三屯镇红军村、小寺村2017年饮水安全项目工程
2、项目编号:汝公交易【2017】-GC-053
4、项目概况:第一标段:红军村安全饮水项目工程:浅井5眼,水源坝2座,管理房1处,蓄水池1座,无塔供水器3台,供水官网29300米;第二标段:小寺村安全饮水项目工程:浅井1眼,水源坝1座,管理房1处,蓄水池3座,无塔供水器4台,供水官网24166米。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预算金额:约243万元
7、工期:60日历天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9、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二、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连续近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并提供现场查询;
4、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五个关键岗位人员(材料员、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造价员)的岗位证书、劳务合同及连续近一年以上本单位社保证明并提供现场查询;
5、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以来)完成过至少一个不低于本工程投资额的水利水电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交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中标公示的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
6、须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7、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员工,报名时提供连续缴纳近一年以上本单位社保证明并提供现场查询;
8、投标单位可对本项目的两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报名必须携带的资料
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第二项“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中所述资料,如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报名将被拒绝。
注:上述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1份(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四、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
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6月15日-2017年6月21日每天08:30-12:00,15:00-18:30(北京时间)




